楚天都市报6月17日讯(记者孙婷婷 通讯员马攀 董星星)年少时犯了错以为自己未成年就可以逃避责任,新洲男子张天(化名)没想到自己成年后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,偿还自己的“债务”。
少年驾驶摩托车与他人相撞,致人死亡
2014年9月,不满15岁的张天无证驾驶一辆二轮轻便摩托车,行驶过程中撞倒了64岁的朱女士(化姓),当时朱女士在前方正推着一辆三轮人力车往前走。朱女士倒地受伤,后经抢救无效死亡。
经交警部门认定,张天负事故全部责任。同年10月,朱女士家人向新洲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要求张天及其父母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5万余元。2014年11月,新洲区法院判决张天的父母赔偿朱女士的家属各项损失共计19万余元,扣除已付的3.5万元,还应赔偿15万余元。
张天的父母却未按期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,万般无奈之下,2015年1月,朱女士家人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。
父母躲避执行,被纳入被执行人名单
朱女士和老伴陈先生(化姓)相依为命,朱女士的去世,陈先生等人伤心不已。 朱女士家庭经济条件困难,两口子依靠低保金维持生活,事故发生后,张天父母并未与陈先生及家人商谈赔偿事宜,也没有对他们进行安抚,这让陈先生一家人感到十分气愤。
在执行过程中,执行人员了解到张天家庭收入来源全靠其父在外打工,张天还在上学,也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,执行一下子陷入困境。
在多方走访中,执行人员又得知张天父母曾向亲戚借过钱,盖了一栋两层的楼房,执行过程中,张天父母把打工赚到的钱优先用来还亲戚,对陈先生一家人分文不赔。
张天父母种种行为属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判决的情形,执行人员电话联系、传票传唤,四处查找都未寻找到张天父亲的踪迹。2017年5月,执行人员终于找到了张天父亲,随即对其司法拘留15日。
张天父亲被拘留后,由于此前打工的收入大多已偿还给了亲戚,他只筹措到了5000元赔给了陈先生。同时,法院将张天父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。事实上,张天父母长期生活在偏僻的村湾,基本上没有什么高消费活动,纳入失信名单的执行措施并未对被执行人产生实际的限制效果,案件执行再次陷入困境。
成年后被追加为被执行人
2018年6月,陈先生申请追加肇事者张天为被执行人,这时的张天即将19岁,已是成年人了。
经合议庭合议,新洲区法院决定追加张天为被执行人并立案执行。法院查明,张天成年后在外打工,每月有固定收入,具有一定的履行能力。
法院对张天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,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。刚开始,张天发现自己被纳入黑名单,满不在乎,对法院执行无动于衷。
2019年年底,张天频频打来电话哭诉,“现在自己处处受限,既不能办理信用卡、使用支付宝“花呗”、“借呗”,也不能乘坐高铁、飞机。”张天还说,他想换工作,应聘单位要求查看他的征信报告,结果知道他被法院纳入失信名单,没有聘用他。工作难找,生活又处处受限,迫于法律威慑,张天主动提出要求与陈先生一家人和解,向陈先生一家道歉认错,最终张天取得了陈先生一家人的谅解。
陈先生考虑张天家庭经济状况,愿意给张天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,主动作出了让步只需要张天赔偿6万元,余下的他不再追究了,双方就此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。
今年年初,张天一次性向陈先生一家人支付6万元赔偿款,该案和解履行完毕。
“终于拿到赔偿款了。”拿到赔偿款的那天,陈先生紧紧地握住承办法官的手,一再道谢。
今日,该案承办法官告诉记者,对于因未成年人侵权引起的民事责任,而执行依据将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确定为被执行人,在该未成年人成年后,法院追加其为被执行人有利于保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。